有關私立教保服務機構5歲至未滿 6歲幼兒就學補助 114.7.4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9948號函辦理。
自111年8月起,育兒津貼第1胎每月補助提高至5,000元,第2胎、第3胎以上再加發;至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5歲至未滿6歲就學補助,111學年度起調整為比照育兒津貼之作業模式及補助額度辦理,並由家長親自申領,不再透過私立幼兒園辦理.
**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,由市政府補助大班幼兒育助學金(4500元/人/學期),將另匯入家長帳戶減輕家長負擔.
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:收費應行注意事項暨收費標準表,學期中途入(離)園者,其收(退)費方式下:
收費項目:
學 費:含學費及保險費,採一學期一次繳費方式,每學期起始及結束日期於學費通知單 上備載,以為收退費計算基準。
月 費:含雜費及代辦費(材料費:輔助教學素材及文具用品..等、活動費、午餐費及點心 費),為每月一次繳費方式。
交通費:幼童專用車之燃料費、保養修繕、保險及規費等,為每月一次繳費方式。
其他費用:代購學生運動服、書包、餐具及畢業紀念照(冊)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交 通費(租賃車輛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)。
幼小中班 | 大班 | ||||||||
|
| 上下學期各計 6 個月 | 上下學期各計 6 個月 | ||||||
收費項目 | 收費期間 | 半日班 | 小計 | 全日班 | 小計 | 半日班 | 小計 | 全日班 | 小計 |
學費 | R學期 □月 |
| 0 | 30000 | 30000 |
| 0 | 15000 | 15000 |
雜費 | □學期 R月 |
| 0 | 400 | 2400 |
| 0 | 560 | 3360 |
代辦費 | 小計 |
| 45600 |
| 56640 | ||||
材料費 | □學期 R月 |
| 0 | 2900 | 17400 |
| 0 | 3150 | 18900 |
活動費 | □學期 R月 |
| 0 | 700 | 4200 |
| 0 | 2310 | 13860 |
午餐費 | □學期 R月 |
| 0 | 2300 | 13800 |
| 0 | 2300 | 13800 |
點心費 | □學期 R月 |
| 0 | 1700 | 10200 |
| 0 | 1680 | 10080 |
全學期總收費 | 總計 | 0 | 78000 | 0 | 75000 | ||||
交通費 | □學期 R月 R單趟 R雙趟 |
| 0 | 900 1600 | 900 1600 |
| 0 | 800 1600 | 800 1600 |
課後延托費 | □學期 R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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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760 | 105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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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760 | 10560 |
備註:
1.全學期總收費數額不包含交通費、課後延托費、其他等費用。
2.保險費依當學年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所定收費標準辦理。
***學期中途入(離)園者,其學費、雜費及代辦費收(退)費標準如下:
(一) 中途入園:學費及月費以就讀當日起算,按比例覈實收費。
(二) 中途離園:
A. 註冊後,開學日前離園者,免繳學費,已繳費者各項費用全額退還。
B. 開學日後上課未逾學期6週者,註冊費退還2/3;開學日後上課逾學期6週,未逾8週者,註 冊費退還1/2;開學日後上課逾學期8週者,註冊費不予退費。
C. 月費依就讀日數比例退費。代收代辦費如已製成成品者,發還成品,未製成成品者,應退 還代辦費。
D. 幼兒園因故請假(含事、病假)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其就讀日數比例,退還 請假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,其餘項目費用不予退費。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性 疾病或疫情等原因,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時,依同樣方式辦理退費。
E. 因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時,按幼兒就讀日數比例,退還 放假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,並於事前扣除;需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或於 例假日辦理全園性親子活動之補假日,則不予退費。
3. 校外教學活動:配合單元活動於學期中辦理。於開學時或辦理前調查家長同意參加之意 願,所需費用如交通代辦費、門票、活動費等……將核算並依實際需求收取費用。
小森林幼兒園敬上 114.7.4